首页» 通知公告» 3辆公务用车处置公示 发布日期:2024-12-12 阅读次数: 次 根据《吉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(吉财资〔2022〕1188 号)相关规定和党委常委会议决议,学校对符合处置条件的3辆公务用车,车牌号为吉AEV070、吉AXW984和吉AXN425,账面原值为391,396元,申请销账处理,特此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,共7天。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,联系电话0431-85582456。 长春理工大学 2024年12月12日